1.按照国家教委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高等院校饮食服务的相关管理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遵守学校、后勤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餐饮服务。
2.负责后勤管理的各校区师生餐饮供应保障、食堂经营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和服务质量监管工作。
3.贯彻食品类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严格索证制度,规范进货渠道,严防劣质、过期、无证等不合格食品原材料的流入食堂。
4.开展本部门从业人员(含第三方人员)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培养等工作。
5.负责食堂就餐环境、服务质量和水平的优化提升,成本核算和物价平抑等工作,确保供应品种的数量满足师生需求,餐品价格稳定合理。
6.根据饮食服务工作标准与考核办法,对餐饮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定期组织满意度测评。
7.制定和完善学生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审核、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制度建设及运营情况,监管食材调料采购、食品加工与环境卫生、食品安全、饭菜价格与成本核算合理性、档案资料、员工培训、职业道德等食堂运行的各个关键节点。
8.承办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