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教育大纲》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保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等管理规定,规范办园,培养幼儿全面发展.

2.贯彻尊重人格和权利的幼儿教育理念,注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幼儿的基本活动,制定多样性、科学性的教案,促进幼儿个性的全面健康发展。

3.提供健康、丰富的幼教环境,满足幼儿多方面的需求,以利于幼儿身心的全面发展。

4.认真落实家园互通、共同配合的幼教管理方式,为幼儿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5.保障幼儿学习、活动、生活等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落实日常保健工作,加强幼儿保健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检查。

6.对幼儿各类食品、用品的采购,严格执行索证制度,要求“五证”齐全;对幼儿日常饮食供应,严格执行营养配餐制度,坚持带量食谱。

7.承担学校在编教职工适龄子女的入托,解决青年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8.适时招聘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的幼儿教育专业人员,加强和补充幼儿园的保教队伍。

9.加强与同行业的交流,积极开展观摩教学活动,不断提高幼教和保教人员的综合素质,开拓进取,科学办园。

10.承办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