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要求: 1.值班期间,值班人必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如因故不能值班,必须报经带班人同意后,由各中心(办)其他负责人代为值班。值班期间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交接工作请提前自行联系落实并交接值班记录,告知接班人需继续处理或跟进事项。 2. 值班人及带班人电话详见上表。值班期间电话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3. 值班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后勤处(后勤集团)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