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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鄠邑校区教职工公寓采暖费的通知

发布:2025年04月18日 16:06点击数:

 按学校工作安排,现收取2024~2025年度鄠邑校区教职工公寓采暖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职教职工采暖费将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在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2.其他住户(离退休人员、校内无二级主管单位人员等)可通过线上自助的方式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如无法通过线上缴费,可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咨询、缴费。如计划刷卡缴费,请提前准备好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现场刷卡缴费(请确保卡内余额充足)。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一概不收取现金。

3. 缴费时间及地点:

(1)4月21日至4月27日到雁塔校区后勤服务大厅缴费。

(2)4月21日(上午9:00-11:30、上午14:00-16:30)、4月23日(上午9:00-11:30、上午14:00-16:30),到鄠邑校区生活服务设施楼218室缴费。

咨询电话: 88382556   81469290

请互为转告、按时缴费。

 



 

后 勤 处

住房管理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