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于2021年2月28日收取27-30号楼地下室储藏间房款和退还未分配到储藏间的教职工选房保证金。请相关教职工携带选房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到以下指定地点进行房款缴纳和办理退还选房保证金手续。
房款缴纳完成后,可凭借交款收据到住房管理办公室(后勤处办公楼2层201室)领取储藏间钥匙。
交款方式:各行银联卡
办理时间: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办理地点:雁塔校区后勤服务大厅
特此通知。
财务处 后勤管理处
2021年2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