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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发下岗无业人员独生子女保健费的通知

发布:2020年05月06日 16:24点击数:

根据《雁塔区城市下岗无业人员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现拟发2019年1月至12月的独子费,为此开始进行摸底登记。

凡户口在我校的下岗无业人员,其子女出生日期在2001年1月以后(且有独生子女证)的,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6日至8日到我社区大厅登记:

1.独生子女证;

2.独生子女父母户口本;

3.结婚证;

4.下岗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或待业证。

 


石油大学社区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