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照国家教委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高等院校饮食服务的相关管理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遵守学校、后勤后勤处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餐饮服务;
2、 负责对基本大伙实施成本核算,对承包经营食堂实施成本控制,从原材料购进、验收、入库、出库、加工制作到产品销售,形成严格的成本核算管理体系,并落实好各个流程的监管工作;
3、 贯彻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严格索证制度,规范进货渠道,严防劣质、过期、无证等不合格食品原材料的流入;
4、 负责中心人员的定编、定岗以及员工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培养等工作;
5、 实行民主办伙,增强饮食工作民主管理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学生伙委会的职能作用,适时开展饮食文化活动;
6、 切实落实《饮食卫生五四制》,加强工作场所、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卫生和安全教育,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7、 坚持“三服务、两育人”的办伙宗旨,积极开展 “标准化学生食堂”的创建活动,做到饭菜品种花样多、质量好、分量足、价格稳,达到营养、卫生和安全的标准,确保和谐校园的稳定;
8、 加强高校间饮食管理方面的学习与交流,积极推进改革,完善我校餐饮服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